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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辦理114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-臺中場次

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  函  
    機關地址: 41253臺中市大里區西榮路278號
    承 辦 人: 曹正謀
    聯絡電話: 0424811717
   
   
受 文 者: 實踐大學
 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4年03月05日
  發文字號: 中營謀總字第1140305001號
  速  別: 普通件
 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 
  附  件: (2件) 如文( 0305001A00_ATTCH10.pdf、0305001A00_ATTCH11.pdf,共二個電子檔案 ) 1141291973_1_0305001A00_ATTCH10.pdf (ATTCH10)
1141291973_2_0305001A00_ATTCH11.pdf (ATTCH11)
 
  旨: 檢送本會辦理「114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-臺中場次」1案,敬請 惠予公告轉知所屬相關單位及人員參加,相關資料如說明,請 查照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活動日期:114年4月8-9日(星期二、三) 09:00-16:00
  二、 報到時間:09:10-09:20
  三、 活動地點: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田徑場簡報室
  四、 活動地址:臺中市北區力行路271號(忠烈祠對面的田徑場『臺體體育場』)
  五、 旨揭資料包含活動簡章乙份,亦將同步公告於本會網站,其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,請至本會網站www.chinesenpo.org.tw點選「活動專區」→「性侵害性騷擾專區」→「114.4.8-9 114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-臺中場次」進行報名,謝謝。
  六、 參加對象:參加人員以80名為原則,參加資格如下:
     (一)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
     (二)中央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-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
     (三)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-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
     (四)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-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
     (五)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、社工員、輔導人員
     (六)司法人員
     (七)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、公務人員
  七、 請轉知所屬踴躍派員參加,並請核予公假。
  八、 課程選擇:兩天課程講座及內容皆不同,依學員時間可擇一或二日參加,恕不提供住宿服務。
  九、 參與研習者,將發予研習時數條,並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。
  十、 本活動一律免費,詳情請參閱活動簡章。
十一、 如有未盡事項,請洽本會專案人員翁秘書,電話:04-2481-1717,電子郵件:chinesenpo@gmai1.com。
   
   
正本: 全國各大專院校
   
副本: 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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